2月13日消息,美摄科技官方今天发布了《关于美摄公司起诉字节跳动旗下抖音等8款产品代码抄袭系列案终审胜诉的声明》。
其中提到,美摄公司起诉字节跳动旗下抖音等8款产品代码抄袭系列案,历经三年七个月,近日终于迎来终审判决。
据介绍,2021年5月,美摄公司发现抖音软件的音视频编辑处理等相关功能代码大量抄袭美摄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美摄SDK软件,经进一步比对分析,美摄公司发现同属于字节跳动旗下的剪映、巨量创意、Faceu激萌、图虫、轻颜相机、多闪、火山引擎VESDK等产品也存在软件代码抄袭。
美摄公司以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就上述8款涉嫌侵权软件产品,分别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抖音公司及某员工提起侵害技术秘密诉讼。
2023年6月底、2024年5月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侵害美摄SDK软件著作权,判令其向美摄公司赔礼道歉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约2670.4万元。
双方均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侵权认定的同时,对一审判决损害赔偿额偏低予以改判。
二审判决判令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立即停止侵害美摄SDK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向美摄公司赔礼道歉,抖音公司及某员工立即停止侵害美摄公司技术秘密的行为,九案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约8266.8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生效判决的主要认定:
1. 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拒绝提交软件源代码,法院根据目标代码反编译比对鉴定及软件特有内容雷同认定被诉软件代码抄袭成立;
2. 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通过某员工接触美摄公司软件代码,抖音公司及某员工均侵害了美摄公司的技术秘密;
3. 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应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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